(资料图)
(记者/黄小殷 通讯员/交宣)8月8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近日,广州交警会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天河区人民法院,在广州交警车管所审验教育学习室公开庭审一宗醉驾案,并组织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现场旁听,进一步深化预防酒驾醉驾宣传教育工作。
庭审现场。
2022年11月8日2时许,嫌疑人梁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广州增城出发,途经环城高速路至天河区中山大道中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被查获。经司法鉴定机构检验,梁某的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已超过危险驾驶罪立案追诉标准。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500元。
本次公开庭审,组织了50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到现场观看,还邀请了天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检法机关醉驾庭审过程融入到驾考培训环节中,让学员们“零距离”感受酒驾的危害,深刻认识酒后驾驶所产生的安全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和社会成本。
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在场旁听人员及线上观众均可直观地感受到醉驾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审判活动的庄严和权威,用鲜活的案例为广大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大家对危险驾驶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实现“零距离”普法教育。
据悉,广州交警将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持续开展“千家万户”劝阻酒驾行动,定期深入全市酒吧食肆开展劝阻酒驾宣传,并不断加大酒驾主题交通安全宣讲,强化商圈和重点娱乐场所氛围营造,让“酒后禁驾”宣传“看得见、听得到、感受得到”。
广州交警提醒: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让守法出行成为习惯。(黄小殷)
Copyright © 2015-2022 北冰洋科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